信托与资产证券化
信托与资产证券化

信托机构的投资、增资、合并、收购、上市等

对增资、合并、收购、上市等方案进行法律评估

公司改制、重组(包括重组过程中的税务结构优化与设计)

公司上市、新三板挂牌

公司收购、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股权置换

公司破产、重整、清算


信托机构常年法律顾问

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与完善

管理层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设计

提供公司员工法律知识和合规风险培训

解答法律咨询并提供处理意见

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一般法律事务


信托资金运用

对信托资金运用交易结构合法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对交易对手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参与交易谈判,起草、修订、审核各类交易文件

出具法律意见书

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信托诉讼/仲裁

设计谈判方案

设计诉讼、仲裁方案

代理进行诉讼、仲裁

代理进行执行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在信托法律业务领域的优势

服务历史

中伦文德信托团队的合伙人律师和专职律师均拥有多年的承办国际国内信托法律服务的经验,是我国最早关注并开展信托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多年承办信托法律服务的经验、专家型信托律师与团队的精诚合作,使相关部门、信托公司与客户可以获得专业、全能、高效的一站式信托业务法律服务。


丰富的经验

中伦文德拥有多年的承办信托企业法律服务的历史,是我国最早关注并开展信托法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我所律师为国内许多知名的信托公司提供信托法律合规、风险管理服务,承办或参与了许多重大信托投资项目,积累了丰富的案例和实用有效的信托项目法律经验。


精通信托业务和信托法务

中伦文德的信托团队成员具有多年的信托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信托法务管理实战经验,熟知信托法律规范和操作流程;中伦文德信托律师团队理论功底深厚,熟知最前沿的信托立法动态,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托法律服务。


健全的国内外机构

中伦文德在上海、深圳、广州、天津等国内大多数省市设立了22家分所,目前律师和专业人员超过2200人,并在海外主要国家设立了分所。鉴于中伦文德业务的发展需要,分所设置工作还在不断进行中。健全的分支机构有利于信托公司的信托项目及时、便捷、高效地得到处理,也有利于控制客户的成本,保证为客户提供有效地服务。


诉讼仲裁服务优势

中伦文德与信托监管部门、司法部门保持良好、专业的工作关系,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好的诉讼仲裁服务。另外,中伦文德许多合伙人与执业律师多年被聘请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国内及国际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熟悉仲裁程序,与仲裁机构保持良好、专业的工作关系。这些有助于客户通过仲裁方式分散信托案件的风险、控制管理成本。


专业化律师团队服务

中伦文德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以专业化发展为立身之本,以高度协作化为基本执业要求,对于客户的每一项具体工作,中伦文德都指派相关领域的资深律师组成专门的律师团队,为客户提供高水准、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协作高于自我、共同为委托人提供更好服务”是中伦文德始终遵循的业务操作原则,客户持久的满意度是中伦文德永远追求的目标。


多种语言提供服务

中伦文德的部分合伙人和执业律师曾赴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德国、瑞士、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留学,具有在国外律师事务所执业的经验。中伦文德还定期派遣律师赴美、英、日、香港等地研修或培训。因此,这些聚集在中伦文德的优秀合伙人和律师以其精深广博的专业知识、扎实的业务能力、丰富的执业经验、广泛的社会联系,能熟练运用英、法、德、日等语言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其他相关资源与优势

熟悉中国的政治、社会和人文环境。长期以来,中伦文德非常注重与中国各级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司法机关、专业社团和各地律师协会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和沟通,因此中伦文德拥有十分珍贵的公共资源。中伦文德的执业律师经常受邀参与中国诸多立法项目的起草或咨询工作,还广泛地被聘请担任许多中央或地方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同时,中伦文德与国内外许多著名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及外国使领馆和商会、国际性的律师协会等专业机构建立起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和密切的战略合作关系。中伦文德精心地培育这些公共资源,只为与信赖中伦文德的客户们分享。


李敏(主任)   蔡莹、曹春芬(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