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禄堂律师收到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聘书,受聘担任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外部委员,聘期三年。
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专业私募基金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即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基金进行管理,以股权、准股权等方式投资于标的企业,最终通过上市、回购、并购等方式实现退出。而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作为中国最早提供私募基金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多年来为国内外众多客户提供了专业、高效的一站式私募基金业务法律服务。
陈禄堂律师受聘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外部委员标志着中伦文德与银河资本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同时体现出中伦文德在私募基金领域法律服务的专业性。中伦文德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强与银河资本的业务合作,持续提高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法律服务水平,为客户公司的投资行为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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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禄堂律师,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主要从业领域为不良资产处置业务、风险代理法律业务、诉讼仲裁业务、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业务。陈禄堂律师在北京正式执业15年,曾参与多个大型法律服务项目,代理争议标的超过千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和执行案件多起,在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亦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