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学士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
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司、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其海外机构、
民生人寿保险公司、
长安责任保险公司、
苏黎世金融集团中国区
中国律师执业证
汉语、英语
中国保监会授予“中国保险行业优秀干部”荣誉
主要从事保险、证券、金融、房地产和公司的法律事务。
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等保险法律服务;
公司并购、股权转让、IPO和新三板等证券法律服务,银行信贷、基金、资产证券化等金融法律服务;
房地产开发、销售和后期服务等房地产法律服务。
李政明律师,现任中伦文德(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担任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中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位。
一、重要业绩
序号 | 客户名称 | 经办合伙人 | 办结时间 | 服务内容 20-50字描述 |
1. | 国寿投资控股公司 | 李政明 | 2016年10月日 | 为其收购龙熙温泉酒店公寓及养老地产项目提供全程法律顾问服务 |
2. | 美国友邦保险公司 | 李政明 | 2015年12月日 | 为其向中国保监会办理股权投资能力备案审批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3. | 中再资产管理公司 | 李政明 | 2015年6月7日 | 作为中再资产法律顾问,为其向硅谷天堂股权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4. | 新华人寿保险公司 | 李政明 | 2016年1月23日 | 作为新华人寿的法律顾问,为其在浙江绍兴的自用办公楼购置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5. | 贵州省铁路投资基金公司 | 李政明 | 2016年1月24日 | 作为法律顾问,为其引进人保资本管理公司投资贵州省铁路投资基金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
6. | 信中利投资控股公司 | 李政明 | 2015年10月23日 | 作为法律顾问,为其股份制改造、新三板上市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7. | 信中利投资控股公司 | 李政明 | 2015年10月17日 | 作为法律顾问,为其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提供法律服务 |
8. | 仁安救援(中国)有限公司 | 李政明 | 2015年12月27日 | 为其收购财富亿家保险经纪公司提供咨询、法律尽职调查工作 |
9. | 新沃资本集团公司 | 李政明 | 2016年4月8日 | 为该公司与乐视网、上海世贸、欧菲光、科陆电子等公司筹建新沃财产保险公司提供咨询、法律服务工作 |
10. | 中国人保集团 | 李政明 | 2015年10月26日 | 为中国人保集团公司设立人保金融服务公司提供咨询,出具合规报告、法律意见书等事宜 |
二、突出案例
1、关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的涉外海上运输保险追偿法律服务
本案中,中银保险公司就货物短量赔偿货主后,根据我国《保险法》及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在上海海事法院向承运人PEACE GARDEN公司提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案。因该船舶系巴拿马籍,我国与巴拿马尚无外交关系,故在法律文书的认证上颇费周折。经过努力,我们迫使船东与中银保险达成和解协议,为客户争取了比较理想的诉讼成果。
2、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物业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法律服务
本法律服务中,物业责任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金地物业公司为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业主高某就室外中水管断裂及污水井提升泵跳闸导致地下室返水致财产损失向金地物业提起诉讼。本所律师受人保财险公司委托,代理金地物业出庭应诉,成功为保险公司减少赔款支出损失40%。
3、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法律服务
本案中,被保险人报案称2013年09月某日凌晨驾驶员驾驶卡特彼勒公司挖掘机在施工时,山体突然塌方,大量石块滚下砸到挖掘机,导致挖掘机受损;因保险人未及时赔付,被保险人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本所律师代理后,从保险公司积极履行保险责任的角度,分析未实际理赔的原因,同时结合申请人卡特彼勒公司未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及损失情况,未向保险公司出具书面的索赔要求,亦未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供齐全的保险理赔材料等事项进行抗辩。最终,在仲裁开庭当日,经过我们与申请人律师的多次沟通,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撤销仲裁,仲裁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三、本部门法律服务主要专业领域
本部门李政明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
(1)保险业务;
(2)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3)资本市场与投融资业务;
(4)不动产和建设工程业务;
(5)诉讼仲裁业务等。
保险、
资本市场/证券、
银行与金融、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PPP)、
公司/并购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外部律师团律师
中国保险学会外部专家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外部律师团律师
中国保险学会外部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