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第一起美国对华反垄断案中,为国内维生素C生产商提供应诉法律服务;
2.为日本某世界500强企业在华代理店业务提供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相关合法性审查服务;
3.在北京太浩企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天润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中为北京太浩企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4.就中国某化工类集团公司收购欧洲某矿业集团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5.新加坡某酒店管理公司收购浙江宁波的某酒店项目和海南海口的某酒店项目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6.为日本某世界500强企业“限制转售价格协议”提供反垄断相关合法性审查服务;
7.为某中日合资企业设立提供反垄断申报法律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