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杰,合伙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公安法制研究员,中伦文德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冯杰律师曾在公安机关的刑侦、经侦、法制、预审等业务部门工作十余年,熟悉办案流程,精于案件定性和证据发掘,实践经验丰富。执业以来,代理的刑事案件多次取得取保、不捕、不起诉的良好效果。业务领域主要是民刑交叉、涉税案件及经济案件的辩护。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07年-2012年 北京市公安局下属某单位
2012年-2017年 北京市诺恒律师事务所
2017年~至今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国律师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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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某涉嫌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4850万元。在审查起诉阶段发掘到有利证据并提交,检察机关对王某做出不予起诉决定,是北京市检察院某分院2014年第5例不起诉案件。
2、某建材公司曹某涉嫌职务侵占案,金额1000余万元,2015年北京市某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3、张某涉嫌非法拘禁案经挖掘有利证据,检方不予批准逮捕。
4、某高校学生涉嫌强奸案,发掘出相关从轻情节证据后向检察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是北京市某区检察院2015年第1例经律师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后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案件。
5、张某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2017年在北京某区法院审判后宣告缓刑。
6、杨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8年8月北京市某区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7、以刑促民经典案例:2019年某公司董事长被犯罪嫌疑人利用套路贷方法诈骗,其价值8000万的房产被对方通过诉讼手段查封后进入拍卖程序。接受董事长委托后代理报案,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又沟通法院撤销了查封和拍卖,保住了巨额房产,对方被以诈骗罪和虚假诉讼罪追究刑事责任。
8、2019年代理北京某国有企业报虚假诉讼案,该国有企业在民事诉讼中因对方使用伪造证据而败诉,金额为3000万元,报案成功后该民事判决被撤销。
9、代理的传授犯罪方法案件2021年10月,唐山市某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0、代理的李某传播淫秽物品案,2023年12月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11、代理湖南省某县非法采矿案,该案被扣上涉黑的帽子,经与检方多次沟通,成功摘帽,在审判阶段因势利导,为委托人争取到的较轻刑期。
12、代理的借贷型诈骗案件,发掘出有利证据及并找准辨点,2025年2月北京市某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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