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9-1993.9 河北大学 文学学士
1995.9-1997.9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双学士 法学专业
2001.6-2005.1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 民商法专业
2009.6-2010.9 英国阿伯丁大学 LLM, 国际商法专业, 获苏格兰蓝十字奖学金
1993年8月~2001年3月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法官
2001年3月~2004年11月 北京市方略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4年11月至今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
中国律师执业证
汉语、英语
郝伟律师现任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争议解决业务委员会主任、能源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商事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并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争议解决委员会委员。现担任大韩商事仲裁院国际仲裁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矿产能源法律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在常年法律顾问业务方面,郝伟律师先后担任过多个大中型企业和社会团体的常年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对象包括: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SIGMA公司、 ILJIN汽车系统有限公司、LS空调(山东)有限公司、韩国游戏产业院、北京时代天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长城燃气、青岛液化气、中原天然气、中石化邯郸天然气、新疆煤制天然气、国家开发银行、凯德商用、北京中水科水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南京子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五洲时代天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
在争议解决业务方面,在执业过程中成功代理了大量的诉讼仲裁案件,主要包括:涉外买卖合同纠纷;酒店管理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
在能源法律业务方面,郝伟律师先后为多个能源类公司及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其参与的部分案件和项目包括: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与河北华燃、河北建投、湖南湘投、北海路港、濮阳中友、恒通物流、新奥燃气、榆林恒丰、温州大小门岛成立天然气合资公司项目;河北、山东、华北、河南天然气销售中心、长城燃气与河北邯郸、保定、天津滨海、山东淄博、河南安阳等地燃气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新星能源收购甘肃某光伏项目;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公司广东、湖南压覆矿项目等。
在公司投资并购方面,郝伟律师主办了海航旅游集团收购某旅游网项目;重庆出版集团与北京时代天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项目;韩国科玛株式会社在北京投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项目;日进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在天津武清投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项目;韩国C&集团在山东、辽宁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项目;韩国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境内企业合资设立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项目;乐星空调(青岛)有限公司非破产清算项目等。
在水电法律服务业务方面,郝伟律师曾为中水科公司在巴基斯坦AZAD JAMMU &KACHMIR的48MW JAGRAN-II 水电站EPC项目、巴基斯坦KARAKUS 水电项目、南津渡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扎敦水利枢纽工程、凌津滩水电厂、清江水电站、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甘肃省景电二期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提供法律服务。
争议解决、
公司并购、
能源/自然资源/环境保护、
私募股权投资、
劳动与雇员激励
金融业郝伟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业包括:天然气、水电、私募基金、酒店管理、文化传媒、汽车制造等。
北京律师协会破产清算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争议解决委员会委员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研究》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问题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