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9-2008.7 上海海事大学 工学学士
2008.9-2010.7 上海海事大学 工学硕士
2015.2-2017.6 上海交通大学 法律硕士
2010.7-2011.8 派往某远洋运输公司
2011.8-2015.4 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15.5-2020.8 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20.8-至今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合伙人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证券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甲类远洋船舶驾驶员资格
汉语、英语
《浅谈长江海事行政案件的管辖》获首届长江杯微征文大赛一等奖
海涛律师主持调查并处理了较多的海事、海商、保险、民事、商事等案件,简要举例如下:
1、2012年1月21日“CSC CHANG HAI”(长航昌海)轮与“浙海331”轮在上海发生的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代表“CSC CHANG HAI”(长航昌海)轮,最终胜诉并执行结案。
2、2012年2月18日“长江雄心”(YANGTZE AMBITION)轮与“鼎湖山”轮碰撞案件,代表“长江雄心”轮船东最终和解结案,取得了各方都满意的效果。
3、2012年11月18日 “兴达866”轮与“海孚”轮在长江福江沙北水道碰撞案,代表“海孚”轮船东和北京太保处理货损事宜,该案经一审、二审结案,取得了良好效果。
4、2013年4月30日“浙岱渔02130”号与“APELLIS”(阿匹利斯)轮碰撞案,代表渔船方,成功说服法官接受对方肇事逃逸承担全责的意见,最终在判决作出前和解结案。
5、2013年6月1日“Star Sea Breeze”轮与“北仑海18”轮在长江口水域碰撞案,代表“北仑海18”轮船东及宁波人保,最终和外轮和解结案,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6、2013年12月27日“兴泰5”轮在江苏吕泗海域沉没案件,5人失踪,本人代表船东采取了家属分开安置各个击破的方式对5人家属进行了及时且合理的赔偿,就财产损失设立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确权诉讼中对方试图以船舶不适航为由打破责任限制,经过我们的成功抗辩,最终法院支持了我们的抗辩意见,守住了责任限制,最终分配基金后结案。
7、2014年3月18日“SEA AMITY”轮与“浙普渔68676”轮在舟山附近水域所称碰撞案,最终代表外轮与渔船和解结案,达到了各方都满意的效果。
8、2015年10月24日“括苍山1”轮在长江镇江段先后与“赣丰城货8006”轮、“江和788”轮碰撞案,该案非常复杂,出现非法扣船、斗殴等恶劣情况。范律师作为“括苍山1”轮船东代表,经过多次协调和努力,“括苍山1”轮成功被释放。最终该案和解结案,取得了令各方都满意的效果。
9、2016年12月代表某船东处理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接手时发现之前的律师计算错误,反而该船东需要反过来赔偿对方300万,范律师接手后重新理算并梳理证据,最终上海海事法院一审判决赔偿该船东865万,二审维持。
10、2016年12月24日“新金林5”轮于在长江镇江段与“兴普3001”轮及“益嘉16号”轮相继碰撞事故,范律师代表“新金林5”轮保险人和船东处理三船碰撞事故,“兴普3001”轮船货沉没,损失巨大,最终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以下60舟6”轮发生碰撞事故。代表“建桥802”轮船东和保险人提起索赔,在“豪舟6”轮船舶所有人破产的情况下,仍然获得了船东和保险人均满意的赔偿。
18、2016年10月4日“华德858”轮与“鉴湖28”轮发生碰撞,导致“鉴湖28”轮受损。我们代表“鉴湖28”轮船东和保险人大地财险提起索赔和追偿,最终获得了各方都满意的和解方案。
19、2017年1月10日“永丰8”轮与“港浚3501”轮在连云港东部海域发生碰撞事故,代表船舶保险人国寿财泰州与被保险人就保险合同纠纷进行抗辩,最终抗辩意见获得法院的支持,驳回了被保险人的全部诉请。
20、2018年01月02日“长平”轮在上海吴淞锚地与“鑫旺138”轮发生碰撞事故,我们代表“长平”轮船舶保险人永安财险抗辩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纠纷,经过我们的努力,最终说服各方全案和解结案,取得了各方均满意的效果。
21、2018年3月2日“嘉荣39”轮与“金辉166”轮在乍浦碰撞事故,导致“嘉荣39”轮货物受损,我们代表国寿财大连妥善处理了后续追偿事宜,最终获得了满意的赔偿。
22、2018年6月郭某与舟山某船用物资有限公司设备供应合同纠纷,代表郭某起诉并协商,最终经过起诉和谈判,由舟山某船用物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金海智造直接将设备款支付给郭某。
23、2018年8月6日“秦发18”轮在长江口水域与“GENIUS SW”轮碰撞事宜,代表船舶保险人、船东和保赔协会向“GENIUS SW”轮提起诉讼,最终说服了各方当事人得以和解结案,船东获赔1100万,实现了船东、船舶保险人、保赔协会均满意的目标。
24、2017年6月28日“WIN LONG”轮主机故障,代表某船东处理处理共同海损分摊纠纷,最终提起诉讼迫使货方及其保险人进行了分摊,船东获得了满意的赔偿。
25、2020年8月,代表苏州某化工公司处理供货合同纠纷,收案后立即提起诉讼,索赔获得全部支持,最终申请强制执行,获得了充分的赔付。
26、2020年9月,为某公司并购标的公司提供并购法律服务,最终顺利完成并购、交割和整合。
27、2021年3月,代表安盛天平追偿杭州某物业公司,在被保险人擅自签订赔偿协议的情况下,仍然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取得了全额追回的效果。
28、2021年6月,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应对宁波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之诉,并最终胜诉。
29、2021年6月,代表某用人单位应对其副总经理发起的劳动仲裁、诉讼,最终法院采纳了范律师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其副总经理的全部请求。
30、2021年6月份,代表宁波宁丰海运有限公司处理“宁丰油1”轮与“ASTRO CHLOE”轮船舶碰撞案件,范律师的抗辩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驳回了外轮的全部诉请。
31、2021年6月至9月,代表沃尔玛应诉多起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件,范律师抗辩意见被法院采纳,驳回了原告方对沃尔玛的全部诉请。
海事海商
保险
公司/并购
资本市场/证券
劳动与雇员激励
海事海商
保险
公司/并购
资本市场/证券
劳动与雇员激励
上海海事大学企业家辅导员
《浅谈长江海事行政案件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