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叶飞律师代理的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经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法院裁定驳回检察机关抗诉,维持一审无罪判决。
该案系一起因土地纠纷引发的刑事指控,张叶飞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证据分析能力,成功帮助当事人洗清冤屈,彰显了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关键作用。
案件源于2023年4月,陈某因家庭与被害人存在土地耕种纠纷,被指击打对方致其轻伤二级。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并提出有期徒刑二年的量刑建议。面对不利局面,张叶飞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介入,围绕证据链完整性及证明力展开有力辩护。庭审中,张叶飞律师指出,本案指控主要依赖被害人单方陈述,且其与被害方存在利益关联,证言可信度存疑;同时,伤情鉴定无法排除倒地撞击等合理致伤可能,亦无直接证据证实陈某实施殴打行为。此外,多位现场目击证人证言与执法记录相互印证,进一步削弱控方主张。基于此,张叶飞律师明确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适用“疑罪从无”原则。
一审法院全面采纳张叶飞律师辩护意见,依法宣告陈某无罪。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后,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证据未能形成唯一结论,遂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本案不仅是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又一成功案例,也为类似“一对一”证据薄弱型案件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辩护范式。张叶飞律师以专业、理性、坚守法律原则的职业精神,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生动诠释了律师在捍卫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价值。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将持续秉持专业主义精神,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推动中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