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合伙人姚正旺律师受邀参加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2025年年会并发表观点

2025年11月15日-16日,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上海成功举办。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金融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姚正旺律师应邀参加本次年会,同与会嘉宾及专家学者探讨不同观点与意见。

本届年会由华东政法大学承办,聚焦“中国特色金融法治建设”展开交流与研讨,与会嘉宾包括来自金融学界、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各级法院及金融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的200余名专家学者和实务人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叶青,原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首席风险官刘福寿,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赵玮,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肖凯,上海市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夏咸军先后在开幕式上致辞,并由银行法研究会会长王卫国教授在会上开展2025年度工作总结。

会议期间,姚正旺律师就银行金融领域的立法司法、数字金融、风险防控、金融监管、“五篇大文章”、离岸金融等实务前沿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广泛探讨。在金融立法与司法的分论坛环节,姚正旺律师就立法与司法问题发表观点。他指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为立法与司法关系奠定基础,但司法实践中仍面临法律适用的难题和可适应法律依据的不足。比如应以价值判断或实质判断来决定违反金融监管规章和政策是否影响合同效力,但这一判断存在进一步厘清的必要和论证的困境。姚正旺律师进一步用上市公司对外概括性担保问题举例,从《九民纪要》“凡担保,必决议”到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凡担保,必公告”的规定衔接中,概括性担保是否包含在公告范围内,后续每个子公司的对外具体担保是否还要公告等问题仍存争议。姚正旺律师的发言围绕金融监管规章和政策对合同效力的影响,鲜明指出如何将违反监管规章和政策的情形转化为对“公序良俗”原则的违反,以论证合同效力判断的正当性这一实务难点,受到与会嘉宾广泛认同。

本次年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回应新时代中国特色金融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充分体现出金融法学界服务于国家战略的学术自觉与使命担当。未来中伦文德银行与金融团队将继续保有对国家发展的高度责任感,持续深耕金融业务领域,参与理论研究与实务探索,为中国特色金融法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