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明律师再次入选《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SCIA第三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决定于2025年2月21日起启用新一届《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资深仲裁员李政明律师,再次入选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仲裁员资格有效期为五年,自2025年2月21日起至2030年2月20日止。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适用于约定SCIA的仲裁案件,也适用于约定“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和“江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还适用于约定“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的仲裁案件。此外,列入《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的仲裁员,亦将被列入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SCIAHK)的推荐仲裁员名册,经当事人选定或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指定,可办理约定“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的仲裁案件。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英文简称SCIA)创设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2021年,SCIA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同时加挂“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名称,深化与港澳合作,建设面向全球的国际仲裁中心。


 李政明律师表示,衷心感谢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专业认可,感谢同仁朋友的支持和当事人的信任;他将与来自全球129个国家和地区的其他仲裁员一起,秉持SCIA“莲花”精神,以当事人为中心,严格遵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守则》,独立、干净、公正、专业、高效地办理仲裁案件,共同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为中外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仲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