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剑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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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

个人介绍

汪剑律师,北京中伦文德(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华侨大学法学院实践讲师,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安徽省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团成员,安徽省电视台《法治时空》栏目特约评论员;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省公安厅督办,央视、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关注、报道案件;曾任职于某省电视台、某市司法局;主要执业方向:刑事法律事务,企业法律事务(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刑事合规、反舞弊)。


工作经历

2022年 - 至    今    北京中伦文德(合肥)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2015年 - 2022年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
2012年 - 2015年    安徽省某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兼任公证、律师管理科副科长
2015年 - 2015年    安徽省某市市政府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领导小组(抽调) 法律审核员

代表业绩

1、公安部十大涉税犯罪典型案件(第一案):“安徽合肥“11.1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910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 (首犯,中院一审,实判十一年六个月);
2、公安部督办湖南“7.10”特大网络贩枪案(首犯,二审) (办案结果: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3、公安部刑侦局发布、央视报道:“安徽滁州平台现货诈骗案”,C某(海归) (办案结果:不起诉,无罪);
4、S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办案结果:不起诉,无罪);
5、Y某(民营企业家)盗窃案 (办案结果:不起诉,无罪);
6、W某(国企任职) 串通投标案 (办案结果:不起诉,无罪);
7、T某涉嫌诈骗案 (办案结果:终止侦查,无罪);
8、J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办案结果:终止侦查,无罪);
9、Z某3.5亿元串通投标案  XX湖全民健身项目 (办案结果:单处罚金7万元);
10、H某1.88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办案结果:判处一年零二个月);
11、C某涉黑案 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办案结果:由涉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实判:脱黑、三罪均作无罪处理,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12、W某平台现货“白富美”诈骗案 (办案结果:二审改判,四年六个月改判缓刑);
13、Y某(高级教师)猥亵案 (办案结果:量刑建议七年以上,判处一年);
14、H某强奸罪案 (办案结果:量刑建议十年以上,判处五年);
15、H某强奸罪案 (办案结果:量刑建议十年以上,判处六年六个月)。

企业法律服务:

曾担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法律顾问,并为河北物流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合肥某某学院、安徽某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事业单位提供专项讼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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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教育经历

海南大学 法学

执业资格

中国律师执业证

工作语言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