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赫律师团队成功辩护,被告人免除牢狱获缓刑。

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为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定罪处罚。


2020年5月18日,李赫律师团队代理了王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案。


李赫律师团队代理本案后,通过会见王某本人,确定了准确的辩护方向,分别向公安机关及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及“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经与办案民警及主办检察官多次沟通后,主办检察官同意接受律师意见,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不予批捕,2020年5月29日,王某取保候审。


2020年10月22日,本案开庭审理。李赫律师团队在庭审中提出了“积极求购”与“消积求购”应予区别的观点,并最终被法院采纳。


最终,在当前严打疫情涉及的野生动物相关犯罪的背景下,凭借着细致成熟的辩护意见,准确到位的沟通技巧,李赫律师团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的理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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