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文德合伙人陈建律师有效辩护,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一案当事人终获不起诉决定

近日,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建律师主办的一起当事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案获得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本案自2026年2月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到2026年7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历时五月有余。经陈建律师专业辩护、精准法律研判,检察机关最终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张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的成功办理,既是刑事辩护中精准把握罪责轻重、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典型实践,也充分体现了当前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轻罪治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理念。


一、案情回顾——在校学生因网络传播行为涉罪被刑事拘留


2026年2月,当事人因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当事人系在校学生,案发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此次涉案系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的偶然行为。案发后,其家属万分焦急,委托我所陈建律师代理本案。接受委托后,陈建律师秉持专业态度与职业担当,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会见当事人,全面且细致地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围绕涉案行为的情节轻重、法律适用展开深度研判,高效推进案件办理。


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在深度研判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认定标准后,结合本案当事人的具体行为、主观动机、身份特征等案件事实,对涉案行为作出精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分析,最终侦查机关充分采纳辩护人提出的案件分析意见,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当事人顺利解除羁押,这也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辩护要点——拆解罪名构成要件,多维论证不起诉条件


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经过认真阅卷,通过细致的法律分析和案例检索,形成了专业的辩护意见。经过研究,本案核心研判要点有三:一是精准区分“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界限;二是准确把握“情节轻微”的认定;三是充分论证当事人满足相对不起诉的条件。经过仔细阅卷,辩护律师针对上述三个核心要点展开了详细的论证。


首先,针对当事人的行为定性问题,辩护律师指出,当事人的行为不符合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要件,依法不成立本罪。当事人实施发布、转发含淫秽视频帖子的行为,主观上仅出于“耍威风”的幼稚心理,无任何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的故意,缺失本罪核心主观要件;客观上仅实施单纯的帖子发布、链接分享行为,未从事贩卖、有偿分享等与牟利相关的行为,不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因此,依法不构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其次,针对当事人涉嫌的传播淫秽物品罪,辩护律师从多维度论证本案系“情节轻微”:其一,涉案视频多为一分钟或数秒的动漫剪辑片段,且多系同一影片的拆分片段,信息含量低,与完整淫秽视频的社会危害性有本质差异,不宜单纯以涉案视频的数量叠加评价;其二,传播行为仅发生在特定小众成人论坛内,未向未成年人传播,也未在公共网络空间广泛扩散,未引发不良社会舆情;其三,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刑事、行政违法犯罪记录,主观恶性极低。


最后,辩护律师全面梳理从宽情节,进一步夯实相对不起诉基础。辩护律师指出,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构成坦白且可从宽处理;其未获取任何经济利益,悔罪态度诚恳,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规定,表现良好。尤为重要的是,当事人系在校考研学生,正处于学业发展的关键节点,对其不起诉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同时,为进一步增强论证说服力,辩护律师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了大量相关案例,对海量案例进行筛选并制作了类案检索报告提交检察机关,为检察机关审查本案提供了充分的参考。


三、案件结果——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后认为,当事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从宽处理;且犯罪情节轻微,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起诉。至此,当事人重归正常生活与学业,辩护律师的工作圆满成功。


四、案件启示


本案的不起诉决定,是当前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轻罪治理的生动实践。当前,为适应我国刑事犯罪“轻罪化”这一深刻变化,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提出“推动完善轻罪治理体系”,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25年,检察机关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4.7万人。1检察机关通过依法规范适用不起诉制度,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本案的处理正是这一理念的精准落地,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充分体现了当前检察机关在轻罪治理中兼顾法律原则与人文关怀的司法理念,以司法理性向社会公众传递法治温度。


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是对检察机关兼顾理性与温度的司法理念的体现,更是对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与敬业精神的有力检验。从精准拆解罪名构成要件,到系统梳理类案裁判规则,再到全面分析案件情节,辩护律师的专业辩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映了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在刑事法律服务领域扎实的专业能力。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将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每一位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文中脚注:

1.数据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应勇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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