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明律师受邀为国寿集团讲授《保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要点和集团穿透式监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金融监管总局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改工作,在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保险法修订草案),并于2026年9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9月24日,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政明律师受邀,为国寿集团及其法律合规条线的负责人员讲授《保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要点和集团穿透式监管。李律师介绍,现行保险法自 1995 年施行,于 2002 年、2009 年、2014年、2015 年分别进行修改。保险法在规范保险业务活动、维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我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保险业资产规模超过44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规模超过40万亿元,面临的风险形势更加复杂多元,现行保险法的滞后性日益凸显,有必要对保险法进行全面修改,解决行业发展及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维护保险业持续稳健运行。李律师分享的《修订草案》内容包括:


一、加强消费者保护,完善保险合同制度;

二、加强对保险机构股东、实控人的监管;

三、明确了保险机构的十大审慎经营规则;

四、充实了风险处置、市场退出的相关规定;

五、关于保险代理、经纪等中介机构的规定;

六、法律责任方面,上调罚则并强调了双罚制,提高违法成本;

七、关于保险集团穿透式监管的要点与案例。


1991年8月李政明陪同第一部《保险法》起草小组组长秦道夫调研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