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剑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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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

个人介绍

汪剑律师,北京中伦文德(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华侨大学法学院实践讲师,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安徽省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团成员,安徽省电视台《法治时空》栏目特约评论员;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省公安厅督办,央视、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关注的全国、全省具有重大影响力案件;曾任职于某省电视台、某市司法局;主要执业方向:刑事法律事务,企业法律事务(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刑事合规、反舞弊)。


工作经历

2022年 - 至    今     北京中伦文德(合肥)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
2015年 - 2022年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
2012年 - 2015年    安徽省某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兼任公证、律师管理科副科长
2015年 - 2015年    安徽省某市市政府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领导小组(抽调) 法律审核员

代表业绩

亲办案例(囿于篇幅,部分案件):

1.公安部十大涉税犯罪典型案件(第一案):“安徽合肥“11.1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910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 (首犯,实判十一年六个月);

2.国家禁毒办毒品犯罪十大典型案件(第一案)公安部督办“202X-1”号跨国制贩毒品案(冰毒及半成品约2吨,原料五百余吨)(主犯、在办);

3.公安部督办湖南“7.10”特大网络贩枪案(首犯,二审) (办案结果: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4.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号专案”:“张氏兄弟”系列案——C某(拟“财务管家”)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办案结果:由涉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实判:脱黑、三罪均作无罪处理,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5.合肥市检察机关办理的10个省级挂牌督办及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办案件之一黄某等3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M某涉黑案:(认罪认罚程序)(办案结果: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基础上减一年);

6.公安部刑侦局发布、央视报道:C某(海归、技术负责人)“安徽滁州平台现货诈骗案” (办案结果:终止侦查);

7.L某平台现货诈骗案 (办案结果:批捕后取保候审,终止侦查);

8.T某涉嫌诈骗案 (办案结果:终止侦查);

9.J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办案结果:终止侦查);

10.Y某盗窃案 (办案结果:终止侦查);

11.S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办案结果:不起诉);

12.W某(国企任职) 串通投标案 (办案结果:不起诉);

13.Z某(国企分公司负责人)3.5亿元串通投标案  XX湖全民健身项目 (办案结果:单处罚金7万元);

14.S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80万元) (办案结果:单处罚金);

15.D某组织、强迫卖淫案,强奸案 (安徽省优秀法律援助示范案例);

16.W某走私、贩卖毒品案 (安徽省优秀法律援助获奖案例);

17.W某(28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首犯、在办)

18.H某(1.88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办案结果:判处一年零二个月);

19.S某集资诈骗案  (办案结果:集资诈骗罪变更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

20.W某平台现货“白富美”诈骗案 (办案结果:二审改判,四年六个月改判缓刑);

21.Z某电信诈骗案  (办案结果:定性:诈骗罪变更罪名为非法经营罪;量刑:建议量刑三年至三年半,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22.安徽合肥“白富美”蓝宝石1200万元诈骗案(合肥市十大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件,人民网、法制网、凤凰网---报道)(主犯、中院一审,实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

23.Y某(高级教师)猥亵案 (办案结果:量刑建议七年以上,判处一年);

24.H某强奸罪案 (办案结果:量刑建议十年以上,判处五年);

25.H某强奸罪案 (办案结果:量刑建议十年以上,判处六年六个月);

26.C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认罪认罚程序)(办案结果:量刑建议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判处缓刑);

27.L某跨国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逾430万条)。(办案结果:两罪并罚,判处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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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教育经历

海南大学 法学

执业资格

中国律师执业证

工作语言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