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俊

高级合伙人

  • 电子邮箱

    lijiajun@zlwd.com

  • 联系电话

    15606998102

  • 办公地点

    福州

个人介绍

李嘉俊律师,现为北京市中伦文德(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参与办理上百起各类刑事辩护案件,如:暴力类犯罪(抢劫、伤害、杀人)、毒品类犯罪、经济类犯罪及新型涉网型犯罪,其中不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案件过程中得到不少当事人的肯定与赞赏,始终秉持着凡有一丝希望,必尽百倍努力的执业信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工作经历

2023年 - 至    今     北京市中伦文德(福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9年 - 2023年    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代表业绩

暴力类犯罪案件如:

1.李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件(一、二审判决死缓,经辩护再审改判无罪)。
2.郑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涉恶案件(经辩护对郑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3.杨某某涉嫌盗窃罪、抢劫罪案件(经辩护认定抢劫罪无罪,仅以涉嫌盗窃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4.陈某某涉嫌强奸罪案件(经辩护从轻、减轻判处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5.谭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件(经辩护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新型、涉网型犯罪及其他犯罪如:
1.滕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经辩护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决定)。
2.陈某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经辩护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决定)。
3.蔡某某涉嫌网络开设赌场罪(一审认定“情节严重”量刑五年,经辩护二审改判两年)。
4.陈某某帮信罪取保期间又犯帮信罪案件(经辩护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其它类型犯罪案件如:
1.杨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经辩护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决定)。
2.宋某涉嫌诈骗罪案件,涉案数额9000余万元(审查起诉阶段量刑建议在十年以上,经辩护改变定性为非法经营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3.胡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一审判处罚金95万元,经上诉后发回重审罚金变更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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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历

福建农林大学 法学

执业资格

中国律师执业证

工作语言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