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静黎

合伙人

  • 电子邮箱

    xiejingli@zlwd.com

  • 联系电话

    15573113373

  • 办公地点

    长沙

个人介绍

谢静黎律师,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党支部委员、青工委副主任、中南大学法学院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志愿律师、开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志愿律师、天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志愿律师。

执业以来,始终秉着“守望正义、静心尽力”的理念,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与代理、刑事风险危机应对等领域,办案思路新颖灵活,工作高度认真负责。办理过众多疑难、复杂、综合性的刑事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批捕、无罪撤案、不起诉、改变案件定性、判处缓刑或二审改判等结果。


工作经历

2022年 至    今     北京中伦文德(长沙)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19年 - 2021年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律师

代表业绩

Y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取保候审候审后不起诉。
L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不起诉。
L某涉嫌行贿罪一案,取保候审候审后不起诉。
C某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取保候审候审后不起诉。
Z某涉嫌刑讯逼供罪一案,不起诉。
Z某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一案,不批捕后不起诉。
L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取保候审候审后终止侦查。
T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取保候审候审后提出应定性为合同诈骗罪的辩护意见被一审法院采纳,刑期由十年以上变为五年半。
Y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取保候审候审后提出应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意见被法院采纳,刑期由十年以下变判三缓三。
Z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两个月,二审介入,法院裁定发回重审,改变案件定性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H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原基础上刑期减少一年。
H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二审介入,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T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二审介入,取保候审候审后重审一审改为缓刑。
Z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提出辩护意见均被一审法院采纳,刑期由七年以上变为一年两个月,实报实销。
L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取保候审候审后一审判处缓刑。
W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不批捕,获利金额核减十五万,一审判处缓刑。
L某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案,取保候审候审后改变案件定性,一审判处缓刑。
Q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在量刑建议基础上获减三个月,实报实销。
C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不批捕,获利金额核减七万,在量刑建议基础上获减三个月、罚金减少四万,实报实销。
P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取保候审候审后在量刑建议基础上获减三个月,罚金降低两万。
S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不批捕后一审判处缓刑。
X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案,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
H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取保候审。
C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取保候审。
L某致人轻伤,公安传唤后介入,未予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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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奖项

全国青年律师演讲比赛湖南省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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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教育经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刑法学硕士

执业资格

中国律师执业证

工作语言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