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丽:高风险国家订单的五大合规风险及应对建议

本文作者:赵鹏丽


在我们近期接触的项目中,有企业在合同已签署、货物已发运后,才发现买方背后股东被列入美国制裁名单,最终不仅货款无法收回,还面临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从法律角度看,该类交易风险往往并非源于合同条款本身,而在于交易相对方、资金路径及履行环境的合规不可行性。如果未在交易前完成必要的合规审查,相关合同在实质上可能自始即处于“难以履行”的状态。


所谓“高风险国家”,虽无统一法律定义,但在跨境交易语境中,通常是指因制裁措施、政治环境、金融体系、监管水平或安全状况等因素,显著增加交易不确定性与合规风险的国家或地区。本文结合实务经验,对高风险国家订单中常见的五类核心法律风险进行梳理,并提供相应的风险控制建议。


一、 国际制裁风险


高风险国家往往同时也是国际制裁措施的重点覆盖对象。企业在开展交易前,应重点核查相关国家是否受到联合国制裁,以及美国、欧盟等主要经济体的单边制裁措施。


联合国制裁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为目的,通常包括武器禁运、资产冻结及旅行限制等措施,需通过各成员国国内法予以实施。相比之下,美国制裁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其不仅覆盖传统安全议题,还延伸至人权、反腐败、网络安全等领域,并通过美元清算体系与“长臂管辖”机制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实际影响。欧盟制裁虽不具备同等程度的域外适用特征,但依托欧元体系及区域金融网络,亦对跨境交易产生重要约束。


在实务中,企业不应仅核查交易对手本身是否被列入制裁名单,还应穿透至其股东结构。根据美国制裁规则中的“50%规则”,若受制裁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某实体50%以上权益,则该实体亦可能被视为受制裁对象。忽视该规则,极易导致合规判断出现实质性偏差。


从风险控制角度看,制裁风险的核心不在于“是否发生”,而在于“是否可识别与可预防”。企业应在交易前完成制裁筛查,并在合同中合理设置制裁合规条款,对因制裁导致的付款受阻、合同中断等情形进行预先安排,以降低潜在损失交易风险。


二、 出口管制的风险


我国已建立以《出口管制法》为核心的出口管制体系,采取“清单管理+临时管制+最终用途控制”的组合机制,对敏感物项的出口实施分类监管。


对于列入出口管制清单的物项,例如两用物项及技术、军品、核等,企业在出口前必须依法取得出口许可。然而,未列入出口管制清单并不意味着不存在管制风险。《出口管制法》第九条规定,对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的物项,主管部门可对清单外物项实施临时管制。第十二条规定即使相关物项未被列入出口管制清单,若出口经营者“明知或应当知道”相关物项可能用于危害国家安全或涉恐用途,仍负有申请许可的义务。因此,出口管制风险的本质,并非简单取决于“是否列入清单”,而在于相关物项是否可能被认定为具有受管制属性。


例如,在我们近期碰到的一个案例中,某境外企业拟从中国采购胡椒喷雾、手铐、警用电棍等警用装备用于其国内选举期间的治安管理。这些装备虽未明确列入两用物项或军品出口的管制清单中,但根据相关规定,警用装备应被视为军品,其出口需适用军品出口管理制度,并应通过具有军品出口资质的贸易公司完成交易。


这类情形表明,企业在判断出口合规性时,不仅应依赖对出口管制清单的检索,更需结合产品功能、用途及交易背景进行实质判断。


三、 资金风险


在高风险国家交易中,资金风险往往是最直接,也是最具不确定性的风险之一。


首先,银行在处理相关跨境支付时,通常会加强对交易背景、资金来源及交易对手的审查。一旦识别出潜在制裁风险或合规异常,付款行或中间行可能拒绝处理付款,甚至冻结相关账户。


其次,应谨慎选择合作银行,因合作银行的选择本身即构成风险来源。例如,部分俄罗斯银行(如VTB)已被纳入美国制裁体系,即便交易双方本身未被制裁,若采用美元结算并经过美国清算系统,相关资金仍可能在清算环节被冻结或延迟。


此外,资金路径的复杂化亦可能引发额外风险。在实务中,若存在多层账户安排、代理收付款或私人账户参与交易,极易触发银行的反洗钱审查、外汇合规核查甚至税务风险。我们近期即接触一设计复杂的资金支付案例,境外交易对手根据事先约定,将货款先支付到境内收款代理公户,再转私人账户后支付到供应商指定的私人账户。后又以路径不合规为由对供应商施加谈判压力,迫使供应商接受其提出的和解条件。


从法律视角看,资金路径的不规范安排,可能被认定为规避监管,从而引发合规风险的叠加。因此,企业应优先选择合规性高、监管透明的金融机构,尽量简化资金路径,确保所有资金往来通过合同约定的对公账户完成,并保留完整的付款凭证、合同及单证交易凭证,以实现资金流向的可追溯性。


四、 物流风险


物流风险在高风险国家交易中同样具有显著影响。一方面,部分国家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港口效率较低,可能导致货物延误、滞港甚至丢失;另一方面,若相关国家或交易主体涉及制裁措施,物流环节可能受到进一步限制。在实践中,航运公司可能暂停或限制相关航线,港口及中转环节可能加强审查甚至拒绝转运。在特定情况下,若货物涉及受限物项或交易背景存在合规问题,货物甚至可能在中转环节被扣押或没收。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及美国或欧盟制裁的情形下,即使合同双方未被列入制裁名单,若物流链条中涉及受限航运企业、港口或保险机构,亦可能触发合规限制,导致运输中断。


此外,物流风险往往与单证风险交织出现。在高风险国家,海关审查标准可能不透明,若单证存在瑕疵,货物可能被长期滞留甚至退运。


因此,企业应在交易前充分评估目的国物流条件及政策环境,选择经验丰富、合规能力强的货运代理及物流服务商,审查运输公司及港口的可靠性,确认运输通道的稳定性。在交易合同中合理约定贸易术语、交付节点及风险转移时点,清晰界定各方责任。同时,确保单证准备合规,完整且符合目的国要求,是降低物流风险的关键。


五、 信用风险


一些高风险国家因为商业环境不完善、信息透明度较低,导致难以及时、准确地获取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容易出现资信评估失真或判断偏差的情况。一旦交易对手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或者恶意违约,供应商可能面临货款无法收回或长期拖欠的风险。即便双方通过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但在实际发生纠纷时,也可能会因当地法律环境不健全而面临诉讼周期长、执行难度大等问题。


因此,信用风险的控制重点,不在于事后追偿,而在于交易结构的前置设计。在接到高风险国家的订单时,境内供应商应尽可能通过多渠道对交易对手进行资信调查,包括股东背景、财务状况、历史交易记录等。在付款方式上,建议优先使用信用证、预付款、分批付款等方式。并通过担保、保险等工具进行风险分散。


六、结语


高风险国家订单的合规风险,往往并非源于单一因素,而是是多重规则体系叠加作用的结果。国际制裁、出口管制、金融监管、物流体系及商业信用等因素相互交织,使得相关交易呈现出明显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在该类交易中,风险往往具有传导与放大效应,任何单一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对整体交易产生决定性影响。更为关键的是,这些风险通常在交易启动阶段即已形成,一旦进入履行阶段,企业的调整空间将显著受限。


因此,对于涉及高风险国家的跨境交易,企业应将合规审查前置,并以此为基础统筹设计交易结构、资金路径及履约安排。在必要情况下,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制裁筛查、出口管制评估及交易结构优化,将潜在的不确定性转化为可识别、可控制的法律风险,从而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实现交易安全与商业目标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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